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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小米SU7碰撞測評博主獲刑一年八個月
博主高某因捏造小米SU7碰撞測試視頻損害商品聲譽,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網通社快報 7月1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自媒體博主高某損害商品聲譽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高某因捏造虛假事實、主觀故意損害小米SU7商品聲譽,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該案是2026年國家網信辦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網絡測評活動規范》后宣判的典型案例,為汽車內容創作領域劃定了法律紅線。
案件源于2024年8月發布的一段汽車碰撞評測視頻。該視頻在社交媒體播放量突破300萬次,視頻中宣稱小米SU7存在設計缺陷,導致碰撞后全車斷電及eCall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失效。
經法院審理查明,高某及其團隊在制作視頻過程中存在多項造假行為。測試人員在碰撞前人為拆除了車輛小電瓶電源線以制造斷電假象,并將叉車作業造成的電瓶損壞偽裝成碰撞損傷。在未進行技術核實的情況下,視頻直接斷言eCall功能失效,相關指控缺乏事實依據。
此次判決認定被告行為超出合理輿論監督范疇,涉案團隊為追求流量增長,提前4個月策劃并投入資金制作爭議內容,通過剪輯和篡改測試條件誤導公眾。這種人為干預測試變量的做法,嚴重違背了汽車測評的客觀性原則。法院認定上述行為對車企商品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符合損害商品聲譽罪的定罪標準。
該案從報案到宣判歷時約20個月,體現了司法機關對涉企網絡侵權案件的審慎態度。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柴永林律師分析指出,此類案件取證難度大、處理周期長,本案判決明確了網絡測評不得編造虛假場景或刻意誤導消費者的司法底線。對于汽車行業而言,這一判例確立了內容生產的合規基準,依靠篡改測試條件制造爭議博取流量的行為將面臨刑事責任風險。
(圖/文  網通社   言隱)
責任編輯:卓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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